2.申報人應當是申報項目的實際負責人(限1人),應具備承擔項目研究的能力要求,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
4.針對同一指南內容,同一單位只允許申報或參與申報1個項目。
二、申報流程
(一)提交項目建議書和相關申報材料
1.①《項目建議書》②《經費概算書》③申報單位保密等資質材料(復印件)紙質版各3份,封面加蓋申報單位公章;
3.①《項目建議書》、②《經費概算書》完整版和盲評版(需隱去能體現申報人和申報單位的信息,如未隱去,將取消申報資格)電子版各1份(word版);
文件夾命名方式為:所響應項目指南的編號-響應項目指南具體研究內容序號-申報項目名稱-申報單位名稱,例如3020103-(2)-XX技術研究-XX所。
(三)專家評審
(四)結果公布
三、有關要求
項目咨詢、材料傳遞和提交、項目答辯等過程中,請嚴格按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,務必控制相關涉密內容知悉范圍,嚴防失泄密問題發生。
項目申報過程中嚴格落實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。由于疫情防控原因,無法現場提交申報材料、參加評審的,可出具委托函(書),由相關人員代為提交(答辯)。
附件: